作为表达思想的工具,不论是文言文,或者是现代语,都要求做到准确、生动和鲜明。在这个意义上说,文言文修辞的基本原则和现代语修辞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。但是,文言文毕竟有它自己所特有的一些修辞方式。如果不弄清楚这几种特殊方式,它们就会成为我们阅读文言文的障碍。因此,在这里我们不打算系统地来研究文言文一般的修辞技巧,只想把几种特殊的修辞方式拿出来简单地谈一谈。

一 借代

借代这一种修辞方式,是文言文和现代语中都有的。用和本名有某种关系的字来替换,使文章显得错落有致,变化多姿,本来是一种有用的修辞方式。

例如:

纨袴不饿死,儒冠多误身。(杜甫:《赠韦左丞》)

臣本布衣,躬耕于南阳。(诸葛亮:《出师表》)

慨当以慷,忧思难忘。何以解忧,惟有杜康。(曹操:《短歌行》)

豫州今欲何至?(司马光:《赤壁之战》)

孙讨虏聪明仁惠,敬贤礼士。(同上)

浔阳地僻无音乐,终岁不闻丝竹声。(白居易:《琵琶行》)

一春鱼雁无消息,千里关山劳梦魂。(秦观:《鹧鸪天》)

知否,知否,应是绿肥红瘦。(李清照:《如梦令》)

“纨袴”是富家子弟的穿着,就以之代“富家子弟”;“儒冠”是文人学者的装束,就以之代“文人学者”。“布衣”是老百姓的衣着,就以之代“老百姓”。“杜康”是古代酿酒的名家,就以他代“酒”。刘备曾为豫州刺史,孙权曾为讨虏将军,就以“豫州”代刘备,“讨虏”代孙权。“丝”为弦乐器的主要材料,“竹”为管乐器的主要材料,就以“丝竹”代“音乐”。古代传说,鱼和雁都可以传递书信,就以“鱼雁”代“书信、音讯”。叶色绿,花色红,就以“绿”代“叶”,以“红”代“花”。

像这样,偶然用上几个代字,这些代字又和所代的字关系明显,切近,一看或者一想就可以懂得,这当然没有什么不好。而且可以使文章显得含蓄,有余味。

但是,有些古人却过分地把用代字当作写作时必须遵守的一个规则。例如沈义父在《乐府指迷》中,竟主张“说桃不可直说破桃,须用红雨刘郎等字,咏柳不可直说破柳,须用章台灞岸等字,说书须用银钩等字,说泪须用玉箸等字,说发须用彩云等字,说簟须用湘竹等字”。这就流入邪门歪道去了。王国维在《人间词话》中批评了这种主张:“果以是为之,则古今类书俱在,又安用词为耶?”他还以为,多用代字“非意不足,则语不妙也。盖意足则不暇代,语妙则不必代”。

从这里更向极端走去,就是故意用僻字、难字来替换平易的字。

二 用僻字、难字和古字古语

有几个有趣的故事:

“疾雷不及掩耳”,这是一句流传了很久的成语,意思也很明白好懂,从来也没有谁要来改它的。宋祁在写《李靖传》的时候,却把它改做“震霆不及塞耳”。换了几个字,确实显得“深奥”一些了。是不是这样好些呢?金代的王若虚批评得好:“不惟失真,且其理亦不安矣。雷以其‘疾’,故不及掩耳,而何取于‘震’?‘掩’且不及,复何暇塞哉?此所谓欲益反敝者也。”(《滹南遗老集·新唐书辨》。以上是据王若虚的说法,据张晋侯在《遣愁集》中说,宋祁写的是“雷霆不暇掩聪”。不知他究竟改了哪几个字,反正他总是喜欢这样用僻字换常见字的。)

那时,他正和欧阳修一同修《新唐书》,欧阳修看到他常常故意用生僻的字,很有意见,又拿着他不好怎么办。于是有一回就在门上写上“宵寐匪祯,扎闼洪庥”八个字。宋祁不知道这是和自己开玩笑的,就问这两句话出于何书,当作何解。欧阳修说:“这就是你先生修《新唐书》的办法,只不过是‘夜梦不祥,书门大吉’这几个字罢了。”(据《涵芬楼文谈》)

还有一首诗:

誓律飙雷速,神威震坎隅。

遐征逾赵地,力战越秦墟。

骥蹂匈奴顶,戈歼鞑靼躯。

旋师谢彤阙,再造故皇都。

这首诗是什么意思呢?

原来,这不过是虞子匡学着当时人们换字的办法,把岳飞的《送张紫崖北伐》的诗逐字换过来玩玩的。

岳飞的原作是:

号令风霆迅,天声动北陬。

长驱渡河洛,直捣向燕幽。

马蹀阏氏血,旗枭可汗头。

归来报明主,恢复旧神州。

就这样,把一首平易可懂的诗变成艰深难解的了。(见郎瑛:《七修类稿》)

喜欢用生僻繁难的字,来代替平易常见的字,把文章做得艰深古奥,索解为难。这应该算是古代有些作者的一个坏脾气,毫无任何积极作用。

鲁迅曾经讽刺过古人的这种习气:

“至于修辞,也有一点秘诀:一要蒙胧,二要难懂。那方法,是:缩短句子,多用难字。譬如罢,作文论秦朝事,写一句‘秦始皇乃始烧书’,是不算好文章的,必须翻译一下,使它不容易一目了然才好。这时就用得着《尔雅》、《文选》了,其实是只要不给别人知道,查查《康熙字典》也不妨的。动手来改,成为‘始皇始焚书’,就有些‘古’起来,到得改成‘政俶燔典’,那就简直有了班马气,虽然跟着也令人不大看得懂……我们的古之文学大师,就常常玩着这一手。班固先生的‘紫色□声,余分闰位’,就将四句长句,缩成八字的;扬雄先生的‘蠢迪检柙’,就将‘动由规矩’这四个平常字,翻成难字的。”(鲁迅:《南腔北调集·作文秘诀》)

可惜鲁迅说的并不是笑话。现在我们看文言书籍,还常常可以遇到这种故意用上的难字和僻字,使我们读起来感到困难。没有办法,碰到这样的作品,那就只好勤翻字典了。

和这种恶癖相似,就是写文章故意用古字和古语。顾炎武在《日知录·文人求古之病》中指出:“以今日之地为不古而借古地名;以今日之官为不古而借古官名;舍今日恒用之字而借古字之通用者:皆文人所以自盖其俚浅也!”

现在把顾炎武举的例子抄两个出来看看:

《唐书》:“郑余庆奏议类用古语,如‘仰给县官马万蹄’。有司不晓何等语。人訾其不适时。”

何孟春《余冬序录》曰:“今人称人姓必易以世望;称官,必用前代职名;称府州县,必用前代郡邑名:欲以为异。不知文字间著此,何益于工拙。此不惟于理无取,且于事复有碍矣!李姓者称陇西公;杜曰京兆;王曰琅邪;郑曰荥阳;以一姓之望而概众人,可乎?此其失自唐末五季间孙光宪辈始。《北梦琐言》称冯涓为长乐公,《冷斋夜话》称陶穀为五柳公;类以昔人之号而概同姓,尤是可鄙。官职郡邑之建置,代有沿革;今必用前代名号而称之,后将何所考焉!此所谓于理无取,而事复有碍者也!”

知道了古代有些作者有这种癖好,掌握了他们这种好用代字的规律,我们在阅读文言文的时候,就要方便得多。遇到了不了解的代字,也可以知道怎样去查工具书了。

三 藏词

这是类似于口语里的歇后语的一种修辞方式。要用的词已见于习熟的成语,便把本词藏了,而用成语的其余部分来代替本词,这种修辞方式,就叫做“藏词”。

例如:

《论语·为政》:“三十而立,四十而不惑,五十而知天命,六十而耳顺。”于是有些人用“而立之年”代三十岁,“年已不惑”代四十岁,“年近知命”代快五十岁了,“年过耳顺”代六十多岁。这都是“藏词”。

《论语·颜渊》:“君子之德,风;小人之德,草;草上之风必偃。”范仲淹《严先生祠堂记》:“先生之风,山高水长。”用“先生之风”代“先生之德”。

《论语·为政》:“友于兄弟。”陶渊明《庚子岁五月中从都还阻风于规林二首》:“一欣侍温颜,再喜见友于。”用“友于”代“兄弟”。

《诗·邶风·柏舟》:“日居月诸,胡迭而微。”韩愈《符读书城南》:“岂不念旦夕,为尔惜居诸。”

在古代,儒家的这些典籍是每个读书人都读得很熟的,因此把其中的成语藏词引用,人们一看就可以知道藏的是什么字,是什么意思,不会发生隔膜和误会,这在当时不失为一种可用的修辞方式。今天的读者一般都不能这样熟悉古代的典籍,遇到这些地方就困难了。为什么“友于”要解作“兄弟”呢?为什么“居诸”要解作“日月”呢?不知道。幸好现在一般重要的古籍都出版了详细的注释本,凡是这些地方都会有所说明。看多了,慢慢的就会熟悉一些,就不会感到困难了。

四 省略

前面谈文言语法的特点的时候,曾经讲过句子各部分的省略,那是有规律可寻的。这里说的省略是指另外一种情形,是说有些作者硬把专门的词减省几个字,就和现在有些人滥造简称一般。这种情形,在诗词骈文等每句字数有严格限制的体裁中颇为常见。

例如:

郦元以为下临深潭,微风鼓浪,水石相搏,声如洪钟。(苏轼:《石钟山记》)

杨意不逢,抚凌云而自惜;钟期既遇,奏流水以何惭。(王勃:《滕王阁序》)

“郦元”应为“郦道元”。

“杨意”应为“杨得意”,“钟期”应为“钟子期”。王勃为了凑成四六句子,就硬把别人的名字减省一个字了。

方朔乃竖子,骄不加禁诃。(韩愈:《读东方朔杂事诗》)

马迁撰《史记》,终于今上。(刘知幾:《史通·六家》)

这就硬把“东方”、“司马”等等复姓拦腰切断,削足适履,给读者造成困难了。

五 用典

不论在汉语还是外国语中,不论在文言还是现代语中,用典都是一种极为有用的修辞方式。把历史上的,或传说中的,或文学作品中的故事、成语引用到自己的作品中,用来作为例证、对比或论据,这样比直截地说要生动、鲜明,同时还可以唤起联想,使读者感到它含义丰富,余味无穷。

并不是只要作品中引用了成语或历史故事就是用典。例如:柳宗元的《捕蛇者说》中说:“孔子曰:‘苛政猛于虎也。’吾尝疑乎是。今以蒋氏观之,犹信。”这只是引语,不算用典。辛弃疾的《永遇乐·京口北固亭怀古》中,提到了孙权,提到了刘裕,提到了刘裕的儿子刘义隆,提到了北魏的拓跋焘,这也不算用典,因为如果离开了所有这些与京口有关的历史人物,那么还有什么古可怀呢。黄宗羲的《原君》中,提到刘邦自诩的“某业所就,孰与仲多”的故事,提到明崇祯皇帝的伤心语“若何为生我家”,这些只是他的这篇史论的论据,也不能算用典的。

“凭谁问:廉颇老矣,尚能饭否?”(辛弃疾:《永遇乐·京口北固亭怀古》)这是用典。在这里,辛弃疾以廉颇自比,以为自己和廉颇一样,年纪虽老,还是一心想为国效命。可是廉颇还有赵王的使者来看他,看他的饭量好不好,看他还能不能做事,而自己自从被投闲置散以来,甚至连来看望的使者也没有了。有心报国,无路请缨,壮志难酬,徒伤老大,烈士暮年,感慨万端。都从这一个典故里表现了出来。对于知道这个故事的读者来说,看这个故事,岂不是更要为辛弃疾的境遇和热心感动吗?

蒲松龄的《席方平》里,有一句“请君入瓮”,这分明是用的武则天朝的酷吏周兴、来俊臣的有名故事。一看就知道用了这个有名的典故,无须多说。还有些用得不十分明显,例如“肆淫威于冥界,咸知狱吏为尊”,这用的是汉初周勃的故事。周勃曾经被控谋反,下狱,备受狱吏的欺侮和勒索,他出狱之后,对人说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?”(司马迁:《绛侯周勃世家》)一句话,就把狱吏的作威作福显示出来了。蒲松龄把这句话稍稍变化,用了进去。不知道这个故事的读者,大体上也还是可以看懂它的意思,而知道这个故事的读者,更可以唤起联想,觉得这句话的意义更加丰富。像这样,用典用得不露痕迹,在从前要算是一种足以夸耀于人的工夫。有些人甚至弄到“要通篇都有来历,而非古人的成文;也就是通篇是自己做的,而又全非自己所做”(鲁迅:《南腔北调集·作文秘诀》)。即所谓“无一语无来历”。

从这种癖好再往前发展,古代有些作者就有了一种恶癖,叫做“用僻典”。凡是大家习见习闻的一概避而不用,尽量从罕见书中去找些极隐僻的故事和成语来用,使读者难以弄清它的意思,这就流入猜谜一类的文字游戏,一无可取之处了。因为,用典有一个条件,就是读者一定得知道这个故事。假如我们不知道廉颇晚年的事迹,就不能懂得辛弃疾的《永遇乐》里有关的这几句了。假如不知道周兴、来俊臣的故事,就不懂“请君入瓮”是什么意思,就不知道《席方平》里面那个作恶的冥王受到怎样的惩罚。就是说,只有当用的典故为读者所了解时,才能够增大效果,否则反而会给读者造成困难。至于用僻典,简直是故意和读者为难了。

现在我们阅读文言书籍,对于其中的典故,一般可以借助于注释和词典来了解它。看多了,逐渐记住一些,以后就可以更方便些了。

文言中有一些习见的用语,例如用“青眼”说“看得起”,“白眼”说“看不起”,几乎是人所共知的了。其实,这是一个典故:晋代的阮籍能为青白眼,遇到他所不喜欢的人物,就以白眼对之,他喜欢的人物来了,就以青眼对之。但是由于这已经成了一个熟语,人们用它的时候未必联想到它的出典。因此,我们今天读到它的时候,只要知道是个什么意思,不会发生误解就好了,即使一时还弄不清楚它的出处也不要紧。